自2012年8月1日起,實價登錄成為法定義務。根據相關法規,所有以「買賣」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原因的案件,以及由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定租賃契約書的案件,都必須申報實價登錄。這項制度旨在提供透明化的房地產交易資訊,保障交易雙方的權益,同時促進市場的健全發展。以下將詳細說明實價登錄的相關規定和申報程序,協助民眾了解並履行申報義務。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 自101年8月1日起,以「買賣」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原因之案件,以及由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定租賃契約書之案件,都須申報實價登錄。
- 民眾可依自身需求選擇臨櫃申報、網路申報及委託仲介申報等方式申報實價登錄。
- 民眾務必留意申報期限,一般為自權利變動或租賃契約簽訂之日起60日內,以免逾期申報受罰。
可以參考 實價登錄含仲介費嗎?只有「情形」下需申報
實價登錄自101年8月1日正式上路
實價登錄於10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此,所有於不動產權利變動後,申報買賣或由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訂租賃契約書之案件,皆須依照法規規定辦理實價登錄申報。實價登錄之實施,旨於提升房地產市場資訊透明度,保障消費者權益,並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全發展。透過實價登錄,民眾得以查詢近期相關標的之成交價格與交易條件,作為參考比較之依據,有效避免過度臆測與盲目追價之情形產生。
為落實實價登錄制度,相關機關已建置完善的申報系統,並提供多元化的申報管道,包括臨櫃申報、網路申報及委託仲介申報等方式。民眾可依自身需求選擇適合的申報方式,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申報,以避免逾期申報之罰則。實價登錄之申報期限,一般為自權利變動或租賃契約簽訂之日起60日內,民眾務必留意申報時間,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實價登錄 101 年關鍵起點
實價登錄制度於 101 年 8 月 1 日正式上路,旨在建立透明化的房地產交易資訊平台,確保買賣雙方權益。實施實價登錄後,特定類型的案件需強制申報,才能完成所有權或租賃權利移轉。
申報對象
- 所有權移轉案件:凡所有權移轉登記原因為「買賣」的案件,均須申報實價登錄。
- 租賃案件:由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定租賃契約書,且租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案件,應於租賃契約書簽約後 30 日內申報。
申報時間
- 所有權移轉案件:應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後一個月內申報。
- 租賃案件:應於租賃契約書簽約後 30 日內申報。
實價登錄制度的推行有助於提升房地產市場的透明度,保障交易雙方的權益。透過公開實際成交價格資訊,民眾可掌握市場行情,做出更明智的決策。同時,政府也能透過實價登錄資料,了解市場動態,制定更完善的房地產政策。因此,申報實價登錄是民眾的義務,也是維護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一環。
實價登錄哪一年啟動?101年上路,申報不可遲
對於不動產買賣或租賃的民眾來說,熟悉實價登錄制度至關重要,此制度自101年8月1日起正式上路,目的在於提升房地產市場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的房價資訊平台。
實價登錄制度要求所有權移轉登記原因為「買賣」的案件,以及由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定租賃契約書的案件,皆須於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申報義務人包括權利人、義務人或其代理人,以及不動產仲介經紀業。
民眾若未於期限內申報實價登錄,將會被處以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的罰鍰。因此,民眾應把握30日申報期限,以免因逾期申報而招致罰款。
項目 | 內容 |
---|---|
啟動時間 | 101年8月1日 |
申報期限 | 30日 |
申報義務人 | 權利人、義務人或其代理人、不動產仲介經紀業 |
申報對象 | 所有權移轉登記原因為「買賣」的案件,以及由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定租賃契約書的案件 |
未申報罰鍰 | 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 |
實價登錄哪一年開始?一文解開101年上路之謎
實價登錄制度於民國101年8月1日正式上路,迄今已超過10年。其目的是為了維護交易市場的透明度,遏止不法炒作行為,保障交易雙方的權益。自實價登錄實施以來,對於房地產市場的影響深遠,讓房價資訊更加透明化,也使得民眾在買賣房地產時有更明確的依據。
實價登錄制度上路初期,僅針對所有權移轉登記因買賣而申報的案件進行申報,由地政機關受理並建檔。隨後,於民國103年擴大申報範圍,將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訂的租賃契約書也納入申報範圍。
為確保實價登錄資料的正確性,政府不斷加強制度的完善。例如,實施申報人實名制,加重未依規定申報或虛偽不實申報的罰則,並定期查核申報資料的正確性和完整性。此外,政府也持續改善實價登錄的查詢管道,方便民眾取得房地產交易資訊。
透過實價登錄制度的推動,政府希望建立一個公平、公開、透明的房地產交易環境,讓民眾在買賣或租賃房屋時更有保障。同時,實價登錄資料也提供政府進行市場分析、政策制定和監管的重要依據。
實價登錄從101年起強制申報登錄
根據內政部公告,實價登錄自101年8月1日起依法強制申報,適用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原因為「買賣」的案件,包含住宅、土地、廠房等不動產類型。此外,由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定租賃契約書的案件也需申報。此政策旨在提升不動產交易透明度,抑制房價過度炒作,保障民眾知的權利。
申報實價登錄的義務人為權利變動的當事人,包括買受人、賣受人或出租人、承租人。申報應於權利變動登記時,附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地政機關辦理。值得注意的是,未依規定申報實價登錄者,將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54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實價登錄的實施有助於建立完善的不動產交易資訊系統,讓民眾在購屋或租賃時能取得更透明、真實的市場資訊,避免因資訊不對稱而受騙上當。同時,也有助於政府掌握房地產市場動態,適時採取必要的調控措施,維護市場穩定與健全發展。
民眾可透過內政部實價登錄服務平台(https://lvr.land.moi.gov.tw/)查詢全國不動產交易實價資訊,包括近三年的買賣、租賃權利變動資料。實價登錄的實施,不僅保障民眾權益,也提升了不動產交易市場的透明度,有助於建立一個健康、公平的房地產市場環境。
實價登錄哪一年開始?結論
綜上所述,實價登錄自101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提醒民眾,所有權移轉登記原因為「買賣」的案件,以及由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定租賃契約書的案件,都必須依照規定申報實價登錄。正確申報實價登錄不僅可以幫助政府掌握房地產市場動態,促進透明化,也能保障交易雙方的權益。因此,若有符合申報條件的案件,務必於法定時限內完成申報,以免受罰。
實價登錄哪一年開始? 常見問題快速 FAQ
實價登錄是哪一年開始實施的?
實價登錄自 101 年 8 月 1 日正式上路,至今已實施多年。
實價登錄申報的時限是多久?
申報期限為自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設定或塗銷抵押權或負擔其他負擔登記、租賃契約書簽訂日起 30 日內。
沒有如期申報實價登錄會有哪些後果?
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將處新台幣 1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