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預售屋轉單向來備受關注,財政部近期也公布了相關規定,明確了自110年7月1日起,轉售紅單(預售屋交易前的預購單)的所得將比照房地合一2.0的預售屋交易課徵稅賦。這項規定勢必影響不少有預售屋轉單需求或疑慮的人士,因此在此特別探討「預售屋轉單要繳稅嗎?」的相關問題,並深入剖析最新規定對轉單交易帶來的影響。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 諮詢專業人士或稅務機關:有預售屋轉單或紅單交易需求時,建議諮詢專業人士或稅務機關,了解相關稅務規定,避免因未正確申報繳稅而遭罰。
可以參考 預售屋要繳稅嗎?3%費用怎麼算?
預售屋轉單要繳稅嗎?紅單交易比照預售屋課稅
根據財政部110年公告,自110年7月1日起,轉售紅單(預售屋交易前之預購單)所得將比照《房地合一稅法》第2.0版(簡稱「房地合一2.0」)之預售屋交易課徵所得稅。此項規定旨在規範預售屋買賣行為,避免紅單轉售牟利、炒作房價之情形。
過去,紅單交易常被視為規避房地合一稅的管道,購買預售屋取得紅單後,再於預售屋取得使用執照前轉售,即可享有較低的稅率或免稅優惠。然而,此種行為已造成市場投機炒作,影響房價穩定。為此,財政部修法將紅單轉售納入房地合一2.0課稅範圍,以遏阻此種不當獲利行為。
財政部強調,紅單轉售所得將與預售屋交易所得採相同課稅方式,課徵45%之所得稅率,並適用自用住宅優惠及重購退稅等相關規定。此項修法將有助於抑制紅單轉售炒作行為,確保房地市場的健全發展。
若您有預售屋轉單或紅單交易需求,建議諮詢專業人士或稅務機關,了解相關稅務規定,避免因未正確申報繳稅而遭罰。
財政部於110年7月1日實施新規定,將轉售紅單(預售屋交易前的預購單)所得納入房地合一2.0課稅範圍,與預售屋交易採相同課稅方式。此規定旨在遏止炒作預售屋市場,並強化預售屋交易資訊透明度。
以下列出轉售紅單納入房地合一2.0課稅範圍的重點說明:
課稅對象:轉售預售屋建造或取得後未滿2年,且於取得後未經使用、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紅單所得。
課稅時機:於取得紅單出售時。
課稅所得:轉售紅單所得扣除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金額。取得成本包括購買紅單價款、代書費、規費等;必要費用包括廣告費、仲介費等。
適用稅率:依持有期間不同,適用45%或35%課稅。
持有期間未滿2年:短線交易,適用45%課稅。
持有期間超過2年:長線交易,適用35%課稅。
稅額計算:轉售所得 x 適用稅率
預售屋轉單課稅時機點
根據財政部公告,自110年7月1日起轉售紅單之所得,比照房地合一2.0之預售屋交易課稅。也就是說,從2021年7月1日起,無論是自然人或法人,只要轉售預售屋交易前之預購單(俗稱紅單),皆需依房地合一2.0之規定課徵所得稅。
具體而言,轉售紅單之課稅時機點為預售屋實際交屋。也就是說,無論是紅單持有期間長短,均須在預售屋實際交屋後申報轉讓所得並繳納所得稅。
例如:小明於109年11月購買預售屋紅單,並於112年3月預售屋交屋。此時,小明須於112年5月底前申報109年至112年期間轉讓紅單所得,並繳納所得稅。
此外,財政部也明確定義「預售屋實際交屋」時點,即指建商實際將房屋交付買方使用,並符合下列條件:
- 取得使用執照
- 備有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合格證明
- 已完成第一次供電或供水
因此,轉售紅單之課稅時機點與預售屋交易課稅時機點相同,均為實際交屋時點。民眾若有轉售紅單之需求,應注意課稅規範,避免因未申報或短報所得而遭罰。
項目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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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依據 | 房地合一2.0之預售屋交易課稅規定 |
課稅對象 | 自然人或法人轉售預售屋交易前之預購單(紅單) |
課稅時機點 | 預售屋實際交屋時 |
申報期限 | 實際交屋後5月底前 |
「預售屋實際交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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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轉單要繳稅嗎?轉售紅單課稅細節解析
財政部於110年6月30日發布修正公告,將紅單轉售納入房地合一2.0課稅範圍,自110年7月1日後轉售,將比照預售屋交易課徵所得稅。轉售紅單的所得,將併入申報個人所得稅時課徵,適用稅率為20%,並依所得金額不同,有不同的費用扣除額與自住優惠稅率。
具體來說,轉售紅單所得的計算公式如下:
轉售所得 = 出售價格 – (取得成本 + 必要費用 + 增值稅)
其中,取得成本包括原始購屋價款、仲介費、規費及相關稅金等。必要費用則包括出售時的仲介費、規費及印花稅等。增值稅部分,如果是向個人取得紅單,則無增值稅產生;如果是向建商取得紅單,則出售時須繳納5%的增值稅。
此外,轉售紅單時,可以扣除一定比例的費用,包括取得成本的2%,以及出售時的仲介費和規費等必要費用。對於自住且持有紅單超過兩年以上者,可適用自住優惠,將稅率減半為10%。
民眾如有預售屋轉單或轉售紅單需求,建議諮詢專業人士或參考財政部公告,了解相關課稅規定及計算方式,以避免稅務糾紛。
預售屋轉單要繳稅嗎?預售屋交易前之預購單課稅規範
根據財政部最新規定,於110年7月1日起,轉售紅單(預售屋交易前之預購單)所得比照房地合一2.0之預售屋交易課徵所得稅,有效遏止紅單炒作亂象,保障投資人交易權益。本段落將詳述預售屋轉單相關課稅規範,協助讀者了解紅單交易的稅務處理方式。
轉售紅單認定與售屋所得計算
轉售紅單所得係指轉讓人將紅單讓與他人時,取得之價金或其他經濟利益減除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之淨所得。取得成本包括購入紅單之價金、相關取得費用等;相關費用則包含仲介費、規費、地價稅、印花稅等費用。
持有期間與稅率
預售屋轉單課稅與一般房地合一稅制相同,持有期間判斷方式亦同。紅單持有時間若未超過一年,屬短期持有,適用45%之稅率;持有期間超過一年,屬長期持有,適用20%之稅率。
課稅申報時機
轉售紅單須於交易完成後30日內,向國稅局辦理所得稅申報。申報時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包括紅單讓渡契約書、取得成本證明、相關費用證明等。
稅負節省規劃
了解預售屋轉單課稅規定後,投資人可視自身情況進行稅負節省規劃。例如,善用持有期間之規定,盡量持有紅單超過一年,適用較低之20%稅率。此外,取得紅單之相關費用,可於計算淨所得時扣除,減少課稅所得額,進而節省稅負。
投資人應注意,轉售紅單課稅規範自110年7月1日起實施,詳細規定可參閱財政部相關公告。透過了解這些規定,投資人可妥善規畫預售屋轉單,並於交易完成後依法申報所得稅,確保自身權益。
預售屋轉單要繳稅嗎? 結論
綜上所述,110年7月起,預售屋轉單(轉售紅單)已納入房地合一2.0課稅範圍,課稅時點為買賣簽約日,且課稅方式與預售屋相同,均採累進稅率課徵。
因此,有意轉售預售屋的人士,務必 beachten課稅規範,妥善規劃稅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了解自身權益與義務,確保順利完成交易。
預售屋轉單要繳稅嗎? 常見問題快速FAQ
1. 紅單轉讓也需要課稅嗎?
是的,自110年7月1日起,轉售紅單(預售屋交易前之預購單)比照房地合一2.0之預售屋交易課稅。
2. 紅單交易課稅時機為何?
紅單轉讓的課稅時機與預售屋相同,在買賣完成並向國稅局辦理財產交易申報時課徵。
3. 紅單轉讓課稅的細節是什麼?
紅單轉讓課稅比照預售屋交易,適用房地合一2.0的規定,包括持有期間、稅率和課稅所得計算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