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名下都有房產或房貸的情況下,另一個常見的購屋問題是「配偶有房子算首購嗎?」根據內政部訂定的現行政策,只要夫妻兩人中有一人名下無房子,且符合首購條件,那麼即使配偶有房子的個人還是可以申請房貸。
瞭解首購定義,掌握申請房貸的關鍵
在台灣,首購是為了減輕初次購屋者的負擔,而推出的一系列優惠貸款政策。舉凡房屋貸款利率優惠、寬限期延長,以及政府提供貸款補助等等。然而,「首購」的定義是什麼?又該如何申請呢?首先,我們必須瞭解到,首購的定義除了「首次購買住宅」之外,還必須具備以下三個要件:
- 個人名下無住宅。意即,申請人及配偶名下均無登記任何住宅。
- 購置自住住宅。指申請人購買的住宅是供給自己居住而非營業或其他用途。
- 貸款金額符合規定。房屋貸款金額應低於銀行規定之貸款上限。
只要符合以上三個要件,即使申請人或配偶有繼承、贈與、或贈與信託等住宅,仍然可以被視為「首購」族。但此外也應注意的是,若申請人或配偶名下有住宅,但該住宅因拆遷、風災、地震等天災,或因配偶死亡等原因造成無住宅者,仍視為「首購」族。
配偶有房沒關係?教你如何滿足首購條件
在台灣,「首購」一詞對許多想購置房產的人來說並不陌生,它是申請房貸時的重要考量條件,也是政府為了鼓勵民眾購置第一間住宅而提供的優惠政策。
一般來說,首購是指貸款人過去從未購買過住宅,或是名下沒有任何住宅貸款,但由於現實生活中,許多夫妻在結婚前就已個別名下有住宅,因此,在夫妻共同購置房產的情況下,如何符合首購條件便成為一大關鍵。
以下提供幾種方法,幫助夫妻在配偶有房的情況下滿足首購條件:
- 確認夫妻雙方名下住宅狀況:先確認夫妻雙方的名下是否有已登記的住宅,以及這些住宅的貸款是否已結清。如果其中一方名下沒有住宅,則該方即可視為首購申請人。
- 以無房配偶為貸款人:如果夫妻中只有一方名下有住宅,另一方名下無住宅,則可由沒有住宅的那一方作為貸款人,以滿足首購條件。此時,有房配偶可作為共同貸款人,以提高貸款金額。
- 將有房配偶名下的住宅出售:如果夫妻雙方名下都有住宅,但其中一間已經結清貸款,則可以考慮將該住宅出售,以釋出首購資格。出售住宅後,夫妻即可以首購條件購買新房。
- 夫妻一方放棄房貸保證人資格:如果配偶是房屋貸款的保證人,則可以向銀行申請放棄保證人資格,以滿足首購條件。放棄保證人資格後,配偶名下雖然仍有住宅貸款,但不再屬於房貸債務人,因此不會影響首購資格。
除了以上方法外,夫妻在申請首購房貸時,還需要符合其他條件,例如:具備穩定的收入證明、良好的信用記錄、符合銀行的貸款政策等。因此,在申請首購房貸前,最好先向銀行諮詢相關規定,以確保符合首購條件,順利取得房貸。
夫妻不同姓也沒關係?配偶有自住住宅,還能申請房貸嗎?
一般來說,夫妻既然結為連理,彼此之間的經濟狀況與信用紀錄是會相互影響的。因此,當配偶中有一方名下有登記不動產時,在向銀行申請房貸時,銀行通常會以夫妻共同名義作為審核標的,此時一方的信用紀錄就會影響另一方的貸款申請結果。
不過,即使配偶名下有登記不動產,但在某些情況下,另一方仍然可以申請房貸,只要符合以下條件:
- 貸款人與配偶不同姓:
如果夫妻二人不同姓,且貸款人名下無任何不動產,那麼貸款人便可以申請房貸,銀行通常不排斥這種情況發生,銀行還是會視貸款人的信用條件進行覈准與否。
- 配偶名下之住宅為自住住宅且非第二屋:
在這個情況下,以貸款的名義去申請購屋,在文件上要明確的將房屋登記在貸款人的名下,不能掛在配偶的名下,也就符合了首購族的條件,能以房貸首購利率的優惠申請貸款。即使貸款人自己名下被登記有房產,但該房產應是贈與、繼承,而非買賣或為首購貸款買下的情況。
夫妻不同姓也能申請房貸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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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請房貸的情況 | 貸款人與配偶不同姓,且貸款人名下無任何不動產。 |
配偶名下之住宅為自住住宅且非第二屋。 | |
貸款人自己名下被登記有房產,但該房產應是贈與、繼承,而非買賣或為首購貸款買下的情況。 |
靠首購條件成功邁向兩人的家
在台灣,不少夫妻在考慮購置房屋時常因配偶已有房屋而感到困惑,不知道是否仍能以首購條件申請房貸。別擔心,只要把握以下要點,就能順利邁向兩人成家的目標:
1. 貸款人符合首購資格
在夫妻共同持有的房屋中,配偶名下若已有房子,則以另一位名下沒有房屋者為貸款人,即可視為首次購屋。
2. 夫妻雙方無自住房貸
若夫妻雙方名下均有房屋貸款,則無法申請首購房貸。因此,若配偶名下已有自住房貸,則另一位配偶若要申請房貸,必須先將既有房貸結清才能以首購條件申請。
3. 房屋用途為自住
申請首購房貸的房屋用途必須為自住,且購屋後兩年內不得出售或出租。若在兩年內出售或出租房屋,則須繳納增值稅與契稅差額。
4. 符合當地政府的貸款規定
各地方政府對於首購的貸款規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請房貸前,應先向當地政府或銀行查詢相關規定,以確保符合申請資格。
總之,若配偶名下已有房子,但另一位配偶名下沒有房屋,並且符合上述條件,即可申請首購房貸。申請首購房貸時,應向銀行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身分證、收入證明等,以利銀行核貸。
首購條件的重要性,讓購屋之路更順遂
在台灣,首購的定義是指購買人生第一間住宅、購買後六個月內遷入居住,且不得出租或轉售。首購條件對購屋者而言至關重要,因為它具有以下優勢:
因此,符合首購資格的購屋者在購屋時有諸多優勢,可以享受較低的利率、較高的貸款成數和更多的政府補助,讓購屋之路更順遂。
此外,首購條件不僅對購屋者有利,對房地產市場也有正面影響。首購族的購屋需求可以刺激房地產市場的需求,帶動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同時,首購族的購屋需求也可以促進房地產市場的供給,增加房地產市場的供應量,進而穩定房地產市場的價格。
因此,首購條件不僅對購屋者有利,對房地產市場也有正面影響,是政府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政策之一。
配偶有房子算首購嗎?結論
在瞭解了首購的定義、夫妻名下有房子的情況下如何申請房貸以及首購條件的重要性等內容後,相信大家對「配偶有房子算首購嗎?」這個問題已經有了更深入的認識。簡單來說,只要夫妻其中一方名下沒有房子,另一方名下有房子,則仍屬首購條件,貸款利率可以比較優惠。因此,在申請房貸前,務必要先了解相關規定,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利用以上介紹的首購條件,讓購屋之路更加順遂,早日擁有夢想中的家。若仍有相關購屋貸款問題,歡迎向您的房貸專員諮詢詳細說明,將會竭誠為您服務。
配偶有房子算首購嗎? 常見問題快速FAQ
Q1:配偶名下房屋若為非自住用,是否影響申請房貸的條件?
答:只要配偶名下的房屋是出租、非自用,且沒有貸款,就不會影響申請房貸的條件,仍然可以申請首購貸款。
Q2:若配偶名下的房屋為自住用,但原本申請房屋貸款的銀行不同,是否會影響另一間房屋的申請條件?
答:若配偶已有一間自住房屋,且已有正在進行中的房屋貸款,另購置房產時想要再次申請房貸,則另一間房屋的貸款成數可能較低,因為銀行會將已有貸款考慮進去。
Q3:若配偶名下的房屋已銷售,申請房貸是否需備齊相關文件?
答:已銷售的房屋申請房貸,需備齊房屋銷售合約、完稅證明或房屋過戶證明等相關文件,以證明該房產已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