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正準備邁入婚姻或面臨離婚之際,釐清夫妻財產權益至關重要,而「預售屋算名下財產嗎?」此疑問往往令人困惑。根據法律規定,即使預售屋尚未取得所有權,但在婚後取得所有權登記時,仍會被視為「婚後財產」,離婚時將納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範圍內。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 婚前購買預售屋,婚後取得產權:此情況下,建議在婚前簽訂婚前協議,明確約定預售屋為婚前財產,避免後續離婚時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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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買在婚前婚後取得產權?小心也算婚後財產!
在結婚前買預售屋,婚後才取得所有權的情況下,許多人可能會心想,既然預售屋是在婚前購買的,理應屬於婚前財產。然而,在法律上卻有不同的見解。結婚關係成立後,夫妻雙方取得的所有財產,均推定為婚後財產,除非能證明該財產屬於婚前財產或特有財產。因此,即使預售屋是在婚前簽約購買,但取得所有權的時間點在婚後,仍會被歸類為婚後財產,納入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這點在日後夫妻離婚時,可能會影響到財產分配的結果,因此在購屋前應審慎評估,並諮詢相關法律專業人士尋求建議。
預售屋買在婚前婚後取得產權?小心也算婚後財產!
預售屋雖然在簽約時尚未取得所有權,但根據民法第1030條規定,預售屋買賣契約成立後,買方已取得「所有權期待權」,屬於動產。因此,不論預售屋是在婚前或婚後取得所有權,只要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簽署預售屋買賣契約,其所取得的所有權期待權便會被認定為婚後財產,而非個人婚前財產。
也就是說,若夫妻一方在婚前購買預售屋,但於婚後才取得所有權,該預售屋仍會被歸類為婚後財產,而非婚前個人財產。
預售屋婚後取得產權:為何會被歸為婚後財產?
預售屋在結婚前購買,但產權取得卻在婚後,這是許多人容易忽略的法律陷阱。依據我國《民法》第1038條第1項規定,「婚後所得之財產,除有特別約定外,應視為夫妻之共同財產。」因此,即使預售屋是在婚前簽約購買,但房屋所有權是在婚後才取得的,仍會被認定為婚後財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
這樣的規定主要考量以下原因:首先,預售屋在簽訂買賣合約後,買方負有繳納價款的義務,而這些價款通常會從婚後的共同財產中支付。其次,預售屋在取得所有權前,買方已經享有使用、處分等權利,這些權利與婚後取得的所有權並無本質上的不同。因此,法律將預售屋在婚後取得的產權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保障雙方配偶在婚姻關係中的財產權益。
此外,即使預售屋是在婚前簽約購買且已繳納部分價款,但產權卻在婚後才取得,法院仍會視實際情況認定是否為婚後財產。例如,若婚前已繳納的價款比例較低,且婚後負擔的貸款金額較高,則法院可能會認定該預售屋為婚後財產。因此,建議有意購買預售屋的民眾在結婚前審慎評估財務狀況,並考慮是否簽訂婚前協議明確約定財產歸屬,以保障個人財產權益。
考量因素 | 說明 |
---|---|
產權取得時間 | 即使預售屋在婚前簽約購買,但產權在婚後才取得,仍會被認定為婚後財產。 |
共同財產支付 | 預售屋的價款通常會從婚後的共同財產中支付。 |
享有權利 | 在取得所有權前,買方已享有使用、處分等權利,與婚後取得的所有權無本質差異。 |
法院認定 | 婚前繳納的價款比例較低,且婚後負擔的貸款金額較高,法院可能會認定為婚後財產。 |
建議措施 | 有意購買預售屋的民眾建議在結婚前審慎評估財務狀況,並考慮簽訂婚前協議。 |
預售屋未取得產權仍算婚後財產:法律觀點
預售屋的性質在於,買方雖已與建商簽訂買賣契約,但房屋尚未完工,因此買方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權。然而,法律上並未因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權而排除其屬於婚後財產的性質。
根據《民法》第1030條,結婚後,夫妻雙方所得之財產,除有約定外,應分別屬於婚後財產。所謂的婚後財產,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配偶雙方各自所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有價證券和權利等。
預售屋雖然尚未取得所有權,但仍屬於物權的範圍。物權是一種對特定物體直接支配的權利,包括所有權、地上權、地役權等。其中,所有權是物權中最完整、最有力的權利,但其他物權仍享有不同程度的支配和收益權。
因此,當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預售屋時,雖然尚未取得所有權,但預售屋已經具有物權性質,並屬於該夫妻的婚後財產。即使在預售屋取得所有權之前婚姻關係結束,預售屋仍會視為婚後財產進行分配。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夫妻雙方可以透過婚前或婚後契約約定婚後財產的歸屬,例如約定預售屋取得所有權後才屬於婚後財產。如此一來,若未來婚姻關係結束,預售屋將不會被視為婚後財產,而依照契約約定處理。
預售屋已簽約卻在婚後取得產權
預售屋若於婚前簽約,但婚後才取得產權,亦可能被視為婚後財產。這是因為《民法》第1030條第1項規定:「因婚姻關係所得之財產,除有特別約定外,應屬夫妻共有。」而預售屋雖尚未取得權利狀,但已與建商簽署買賣契約,取得買受權。此一買受權具有經濟價值,且為婚後所得,故原則上應屬夫妻共有財產。
不過,實務上仍有例外情形。例如,若雙方於婚前即已訂立婚前協議,明確約定預售屋為婚前財產,則可排除適用上述規定。此外,若預售屋係由一方繼承或贈與而取得,亦不屬於婚後財產。因此,建議民眾在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前,務必審慎評估,並諮詢專業法律人士,以保障自身權益。
預售屋算名下財產嗎?結論
預售屋是否屬於名下財產的認定,並非僅以取得所有權為依據。無論在婚前或婚後購買預售屋,其支付的價款、取得的權利,以及實際使用的狀況,都可能影響其財產性質的認定。了解相關法律規範,有助於保障自身權益,避免於婚姻或離婚時產生不必要的爭議。若有預售屋相關法律問題,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獲得妥善保護。
預售屋算名下財產嗎? 常見問題快速FAQ
Q1:預售屋買在婚前,婚後才取得產權,會不會被算成婚後財產?
有機會被歸類為婚後財產。因為雖然房屋是婚前購買,但若房屋所有權是在結婚後取得,則會被認定為婚後財產。
Q2:已婚人士婚後取得預售屋產權,會不會被歸為婚後財產,即使房屋是在婚前簽約購買的?
會,因為房屋所有權取得時間會影響是否認定為婚後財產,並非簽約時間。
Q3:離婚後,如何處理尚未取得產權的預售屋?
處理方式會根據具體狀況而定,可能是將預售屋視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或是由出資配偶取得房屋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