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租屋斡旋金是承租方爭取心儀房源時付給租賃仲介的一筆費用。很多人好奇,如果承租方因個人因素無法承租,租屋斡旋金可以退嗎?答案取決於出租方是否同意出租以及承租方退出原因。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 確認出租方是否同意斡旋,以確定斡旋金是否可退。
- 若出租方不同意斡旋,可依《民法》第179條「無因給付」規定,請求出租方返還斡旋金。
- 考量個人因素或意外事件的可能性,在承租前務必慎重考量,以免造成自身權益受損。
可以參考 租屋斡旋可以退嗎?斡旋金反悔退回攻略
出租方不同意斡旋,斡旋金可否退還?
斡旋金的退還與否,關鍵在於出租方的態度。若出租方不同意承租方的斡旋,且承租方無違約情形,斡旋金原則上應全額退還。這是因為斡旋金的性質為「擔保」性質,其目的在於擔保承租方願意承租房屋。若出租方不同意承租方的斡旋,表示承租方未能如願承租,斡旋金的擔保功能自然失效,因此出租方應將斡旋金全數返還承租方。
然而,實務上偶有出租方不同意斡旋,卻拒絕返還斡旋金的情況。此種情形下,承租方可依據《民法》第179條「無因給付」規定,請求出租方返還斡旋金。所謂「無因給付」,是指欠缺法律上原因的給付,例如交付斡旋金後,出租方不同意承租,此時承租方交付斡旋金便屬「無因給付」,可向出租方請求返還。
承租方主張《民法》第179條「無因給付」時,需注意舉證責任。一般而言,承租方應先證明已交付斡旋金予出租方,且出租方已拒絕承租,並負有返還斡旋金義務。若出租方抗辯斡旋金已用於其他用途,則負有舉證責任,需提出相關事證證明斡旋金非「無因給付」。
斡旋金退還的時機:出租方不同意斡旋
若承租方提出的斡旋金遭到出租方不同意,通常斡旋金會全額退還給承租方。由於出租方沒有接受斡旋條件,斡旋契約並未成立,因此承租方無需承擔任何損失或違約責任。
承租方可透過以下方式領回斡旋金:
- 仲介公司:若斡旋金是透過仲介公司支付,承租方可向仲介公司申請退還。仲介公司會協助與出租方協調,並將斡旋金轉帳回承租方帳戶。
- 出租方:如果承租方直接與出租方接觸,可直接向出租方提出退還斡旋金的請求。一般情況下,出租方會同意退還,並將斡旋金轉帳給承租方。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出租方可能會主張扣留部分或全部斡旋金。例如,若承租方在斡旋過程中提供不實或虛偽的資料,導致出租方產生損失,出租方則有權主張扣留斡旋金作為補償。
承租方因個人因素無法承租,斡旋金是否可退
在租屋過程中,若承租方因個人因素而無法承租,斡旋金的退還與否,視出租方的態度而定。若是因為承租方的個人因素,例如財務狀況改變、家庭計畫改變、工作變動等,導致無法履行租約,而出租方也同意解除合約,此時承租方通常可以要求退還斡旋金。
然而,若出租方不同意解除合約,則斡旋金可能無法退還,因出租方已因承租方的斡旋而將房屋保留一段時間,且若無法順利出租,可能會造成出租方的損失。因此,在提出斡旋前,承租方應審慎評估自身狀況,避免因個人因素而造成斡旋金的損失。
小叮嚀:提出斡旋前,務必妥善評估自身狀況,避免因個人因素造成斡旋金的損失。若因個人因素無法承租,應盡早與出租方溝通,協商解除合約的可能性,以增加斡旋金退還的機率。
承租方因個人因素無法承租 | 斡旋金是否可退 |
---|---|
出租方同意解除合約 | 通常可退還 |
出租方不同意解除合約 | 可能無法退還 |
斡旋金是否可退?關鍵在於出租方是否同意
斡旋金的退還與否,關鍵在於出租方是否同意承租方的斡旋。當承租方提出斡旋後,出租方有以下幾種可能反應:
同意斡旋:若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的斡旋,斡旋金將轉為押金或租金的一部分,不會退還。
不同意斡旋:若出租方不同意承租方的斡旋,斡旋金原則上應全額退還給承租方,因為合約並未成立,出租方並未因承租方的斡旋而取得任何利益。
保留斡旋金:極少數情況下,若出租方的權益因承租方的斡旋而受損(例如,錯失其他有興趣的承租人),出租方或仲介公司可能會主張保留斡旋金作為補償。
因此,承租方在提出斡旋前應謹慎評估自身狀況,確認有承租意願後再提出斡旋,以免斡旋金無法退還。若承租方因個人因素無法承租,應儘速通知仲介公司或出租方,表達取消斡旋的意願,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斡旋金性質及作用:承租方斡旋金用途大解析
斡旋金在租屋市場所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為出租方與承租方之間的溝通和協商提供了一層保障。對於承租方而言,斡旋金的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 表達承租意願:承租方交付斡旋金代表其對租賃標的的濃厚興趣,向出租方展現其誠意和承租意願。
- 保障出租方權益:斡旋金具有擔保性質,承租方在繳交斡旋金後,若無正當理由而未依約承租,出租方可沒收斡旋金以彌補損失。
- 促進議價過程:在出租方同意斡旋的情況下,斡旋金可作為議價籌碼,承租方可試圖透過調整斡旋金金額來影響出租方的租金或合約條款。
- 排他性權利:承租方在交付斡旋金後,通常會獲得一定期間的獨家看屋權,確保其在該期間內享有優先承租權。
- 退還機制:出租方不同意斡旋或承租方因故無法承租時,通常會依特定條件退還斡旋金,保障承租方的權益。
總而言之,斡旋金是承租方表示承租意願、保障出租方權益、促進議價過程和享有排他性權利的重要工具。然而,承租方在交付斡旋金前應仔細考量自身需求和財務狀況,並充分了解斡旋金的性質和可能發生的狀況,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或糾紛。
租屋斡旋金可以退嗎?結論
綜上所述,租屋斡旋金的退還與否取決於出租方是否同意斡旋。如果出租方不同意,斡旋金原則上不予退還。但是,若承租方有正當理由無法承租,如因個人因素或意外事件,部分仲介業者可能願意酌情退還斡旋金。然此情形仍屬個案認定,建議承租方在承租前務必慎重考量,以免造成自身權益受損。若有任何疑問或糾紛,建議尋求專業房仲協助或法律諮詢,以保障自身權益。
租屋斡旋金可以退嗎 常見問題快速FAQ
Q:斡旋金是否能退還?
斡旋金能否退還,關鍵在於出租方是否同意。若出租方不同意斡旋,斡旋金原則上可退還;若出租方同意,則斡旋金會轉為訂金或押金。
Q:出租方不同意斡旋後,斡旋金何時退還?
出租方不同意斡旋後,應於收到斡旋金的 3 個營業日內退還斡旋金予承租方。
Q:承租方因個人因素無法承租,斡旋金是否可退?
承租方因個人因素無法承租,若已取得出租方同意取消斡旋,斡旋金原則上可退還;若未取得出租方同意,斡旋金則可能會被沒收。